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朱**,男,汉族,住黑龙江省宝清县。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鲁**,男,满族,住黑龙江省宝清县。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刘**,女,汉族,住黑龙江省宝清县。
再审申请人宝清县某乡人民政府因与被申请人朱**、鲁**、刘**生命权纠纷一案,不服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黑05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宝清县某乡人民政府申请再审称,其对鲁某洋溺亡没有过错,其已将案涉沙场租赁给朱**,其不是该沙场的经营者和管理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朱**租赁的范围既有沙坑又有...(本文书还有60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