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于*因与被申请人大庆市某专业合作社、王*及一审第三人陈*、王**、黑龙江省大庆市某村委会物权确认纠纷一案,不服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黑06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于*申请再审称,原审法院认定其与大庆市某专业合作社签订的承包合同解除错误,转包行为与解除合同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其于2019年10月25日录制视频放弃棚室经营,仅是表明其不再经营大棚,不能片面理解该视频为解除合同,且该视频不应作为证据使用。案涉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属格式条款,应予以调整,其是案涉水井、围栏、...(本文书还有55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