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苗*,男,汉族,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王*,男,汉族,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
再审申请人黑龙江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物业公司)因与被申请人苗*、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黑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某物业公司申请再审称,其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案涉违建阳台搭建时间在某物业公司管***小区之前,某物业公司无法进行告知和劝阻。某物...(本文书还有53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