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曲某堂、王*某因与被申请人赵**、魏**及一审被告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云山农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兴凯湖供电分公司(以下简称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2023)黑8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曲某堂、王**申请再审称,(一)消防认定报告起火原因系库房内违规敷设的供电线路引发电气故障,火灾发生前,申请人连续三天没有用电,排除了申请人用电导致火灾发生的可能性,申请人没有过错,火灾原因与申请人没有关系。申请人也是本次火灾事故的受害人,申请人不应承担责任;(二)其与被申请人早年共同出资建设案涉库房,供电线路由大家共同出资,由电工魏**购买电料并施工,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起火原因为违规敷设供电线路引燃下方可燃物,魏**作为电工,施工不规范,具有过错,应承担责任;(三)各户损失均是...(本文书还有120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