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朱*与被告中移建设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辽宁和鸿盈科通信有限公司、哈尔滨运泰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原哈尔滨和鸿盈科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运泰公司)、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克东县法院)于2022年10月31日立案。
克东县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从朱*与运泰公司签订的施工合作协议中体现,朱*是以自己的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故本案应为承揽合同关系,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本案应依据承揽合同纠纷确定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施工合作协议第九条中约定,如发生争议由甲方(运泰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运...(本文书还有58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