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文山某甲医院(以下简称文山某乙医院)因与被申请人昆明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甲公司)、原审被告文山某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乙公司)、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云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文山某乙医院申请再审称,请求撤销一、二审判决,依法改判申请人不承担责任;本案一、二的诉讼费均由被申请人承担。其理由为:再审申请人作为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不能作为保证人,所签署的《保证合同》及《延期还款协议书》属于无效合同,该两份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所约定的还款内容及利息对再审申请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再审申请人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经过查询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案件,已经公开的裁判文书显示:被申请人涉及21件诉讼案件,其中存在大量与其他以公益为目的的医院之间的争议纠纷,包括与医院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2019〕云03民终2885号)。再加之被申请人的经营范围包括...(本文书还有88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