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秦*岛中心支公司与被告某某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5月2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本案。
原告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秦*岛中心支公司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原告给付代赔偿保险金23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案外人高*为其所有的冀cn××**号车在原告处投保了商业险,其中包含机动车损失保险。2021年3月26日19时51分许,夏*驾驶冀c2××**号轻型栏板货车顺海阳路由东向西行驶到某某公司门前时,车辆驶入某某公司门前停车场,先后与树木、停放的冀cn××**号小型轿车...(本文书还有57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