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争议的为第1、2项:1、水表款及安装费115,150元。(2018)黑02民终****号民事判决书认定,汇祥公司于2015年12月给涉案工程安装了水表,即便水表款由朱*出资垫付,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朱*为大包,朱*也不应向汇祥公司主张水表款及安装费,故对于朱*主张汇祥公司给付该款,本院不予支持。2、通江花苑一期维修款93,790元,汇祥公司已支付给朱*,朱*称业主信访要求退还,但并未实际退还,故本案中不予支持返还。
对于噪声排污费和两笔税金双方无争议:1、噪声排污费36260.19元;2、两笔税金:××号楼××单元**室张铁军房屋的税金37104.89元。××号楼××号车库税金21...(本文书还有59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