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王**、王**诉被告张**、中国太平******************(以下简称太平洋财险蚌埠中心支公司)、李**、蚌埠市诚途物流有限公司、鼎和财产*************(以下简称鼎和财险安徽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审理过程中,原告王**、王**、王**申请撤回对被告蚌埠市诚途物流有限公司的起诉,本院已裁定准许。原告王**、王**、王**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姚**、被告张**、太平洋财险蚌埠中心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贺*、鼎和财险安徽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李**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王**、王**、王**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张**、李**赔偿原告抢救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498000元;二、判令被告太平洋财险蚌埠中心支公司、鼎...(本文书还有284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