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肖*因与被申请人王**、原审被告云南某某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云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肖*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一、二审判决;依法再审,改判驳回被申请人的全部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1.本案诉讼时效已经届满,一审、二审法院对此认定均出现错误。云南某某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最后一次还款系2017年9月16日,2017年9月16日诉讼时效中断,自2017年9月17日重新计算诉讼时效,至2020年9月16日终止。本案中,王**起诉日为2021年7月27日,因此其诉讼请求已过三年诉讼时效,根据法律规定,应驳回诉讼请求。2.一审、二审采信王**的口头自认,认定“某乙公司、肖*于2018年9月20日和2019年7月15日以现金形式向王**还过款”,上述认定,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是除了口头自认外,...(本文书还有122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