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罗**,男,1966年5月**日生,汉族,住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
再审申请人余**因与被申请人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云06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余**申请再审称,请求:1.撤销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云06民终****号民事判决;2.依法改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借款本金300000元;3.依法改判被申请人以300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12月21日起至2020年8月20日按月利率2%向申请人支付利息;从2020年8月21日起至全部本金偿还完毕之日止按照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向申请人支付利息。4.判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余**申请再审的理由为:1.二审判决生效后,被申请人在(2022)云0626民...(本文书还有119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