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冯**因与被申请人石家庄市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冀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冯**申请再审称,1.请求撤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冀01民终****号民事判决,依法再审本案;2.改判被申请人向再审申请人立即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63046元;3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事实和理由:1.被申请人假借不可抗力逃避违约责任,二审法院采纳被申请人所谓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违约,没有法律依据。不可抗力是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被申请人因天气、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等原因导致停工,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不可抗力,而且天气、雾霾等不利影响,早在2015年前就有,是可以预见、能够合理规避的,且申请再审人提供了相应政府文件佐证。2.对申请再审人的违约金诉讼请求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做出实体判决,既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应当根据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作出判决,而要求申请再审人另行主张,属于拒绝裁判,且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判...(本文书还有97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