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
二审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胡**,男,1981年9月**日生,汉族,住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
再审申请人胡*因与被申请人刘**、二审被上诉人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云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胡*申请再审称,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为驳回刘**对胡*的诉讼请求,确认本案借款无银行利息;2.一、二审及再审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事实和理由:1.本案中能确定的利息部分是固定的,二审法院直接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支持刘**的请求与客观实际不符。本案中所谓的利...(本文书还有59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