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23年10月26日23时30分许,原审被告人王*恩因认为被害人田某明调戏其女友而与田某明发生吵打,后王*恩持水果刀刺了田某明腿部和臀部,致田某明因锐器伤致股动脉断裂、股静脉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案发后,王*恩的亲属代为支付了40000元丧葬费。
上述事实有到案经过、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公安局110接警处综合单、接报警情况说明,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照片、现场平面图、现场方位图、提取痕迹\\...(本文书还有417字未显示)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
自动登录 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
检索费用: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