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戚**与被告徐**、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北京某某医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2日立案,于2022年4月11日作出(2021)鲁0302民初****号民事判决,戚**、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15日裁定发回重审,本院于2022年7月4日立案,于2023年6月20日作出(2022)鲁0302民初****号民事判决,戚**、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18日裁定发回重审,本院于2023年10月19日立案,并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23年12月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戚**的法定代理人沈**,委托诉讼代理人田**、张**,被告徐**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徐**、孙*,被告某某公司的委托诉讼...(本文书还有1463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