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
上诉人王**与被上诉人程**、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甲公司)、程**及原审第三人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云31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9月2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11月2日、30日进行了法庭调查。上诉人王**及委托诉讼代理人赵*、谭**到庭,被上诉人程**及委托诉讼代理人马**、周**,被上诉人某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程**及委托诉讼代理人马**、周**,被上诉人程**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马**、周**,原审第三人刘*的委托诉...(本文书还有1065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