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王**、王**、王**与被告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某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某街道办事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6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王**、王**、王**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唐*、岳**,被告某街道办事处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王**、王**、王**、王**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四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68203.56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韩*娥在被告处工作,职务是环卫工,主要负责郑州市信誉路与紫金路口的卫生打扫。2023年8月8日16时左右,韩*娥在工作时跌倒受伤,于当晚就诊于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8月20日出院。经诊断,韩*娥为右侧股骨转子间骨折与右侧桡骨远端骨折...(本文书还有268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