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珠海某某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河南某某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04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再审审查的焦点问题为:某某公司应否向某某公司支付剩余管理费以及能否要求某某公司赔偿损失。
某某酒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合同》)第一、二条具体内容看,第二条对某某公司管理内容的约定更为具体明确...(本文书还有50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