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刘*、吕*1、宁某1诉被告阮**、吕**、阮**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本院2022年12月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吕*1的法定代理人宁某1、原告宁某1及三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被告阮**、吕**、阮**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彭**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刘*、吕*1、宁某1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三被告支付原告刘*抚养费98720元(已减去阮**支付的100000元);2、判令三被告支付原告吕*1抚养费264960元;3、判令三被告支付原告吕*1、刘*、宁某1应得的吕*2的死亡赔偿金564000元;4、判令被告承担一切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2019年10月1日,经媒人宁某2、宁佐斌介绍,原告宁某1与吕*2认识。宁某1与吕*2于2020年元月23日订婚,随后宁某1与吕*2在宁某1娘家西洋江米家村居住生活。宁某1带了前婚小孩刘*与吕*2一起生活。2020年5月12日,宁某1与吕...(本文书还有383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