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伍**、杨*因诉被申请人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叙州区政府)房屋征收补偿一案,不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川行终****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伍**、杨*申请再审称,(一)评估程序违法,评估报告出具时间与征收决定公告公布时间间隔一年多,评估结果不能作为补偿决定的依据(二)被诉征收补偿决定程序违法(三)被申请人强制拆除了其房屋,依法应当进行赔偿故请求撤销一、二审行政判决,依法提审或发回重审,本案一、二审及再审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再审审查的焦点问题为被诉补偿决定依据的评估报告是否合法、补偿决定作出程序是...(本文书还有61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