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广东某某事务所(以下简称某某律所)因诉被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以下简称司法部)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一案,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3)京行终****号行政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某某律所申请再审称,广东省司法厅是适格主体,其提起的行政复议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被申请人应予受理。故请求撤销一、二审裁定,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2022)司复决****号《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以下简...(本文书还有450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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