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董*与上诉人内蒙古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案,双方均不服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法院(2023)内0421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4年1月16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董*上诉请求:一、请求撤销原审判决,支持上诉人原审诉求;二、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一、原审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为劳务合同关系错误,导致判决结果错误。上诉人于2017年7月入职被上诉人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每年续行签订劳动合同,一直履行到2022年12月31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在合同期间均没有异议,双方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未规定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一方年龄不得超出法定退休年龄。因此,只要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均能成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其合法权益应该得到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劳...(本文书还有369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