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与刘**、某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5月2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查。
岳*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确认某某与刘**签订的编号为ys2015010200xxxx号网签合同无效。事实及理由:2013年10月23日,岳*与某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某某将豪***小区**号楼x号商服卖给岳***房屋面积225.63平方米,单价4,200.00元,总价款947,646.00元,岳*一次性支付。因李**涉嫌刑事犯罪**房屋产权证一直没有办理下来,现岳*发现该房屋已经被预售给了刘**。岳*认为某某与刘**之间的网签合同是因借款...(本文书还有55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