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袁*,男,1967年12月**日生,汉族,现在玉溪监狱服刑。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王**,女,1971年6月**日生,汉族,住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
再审申请人中国某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某甲云南分公司)因与被申请人某某房地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甲公司)、云南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乙公司)、袁*、王**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3)云25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某甲云南分公司申请再审称,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未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其结论也与最高人民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规则相违背,损害某甲云南分公司的合法权益,故申请再审。(一)二审判...(本文书还有207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