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
再审申请人昆明市西山区某某王*(以下简称某某王*)因与被申请人唐**、康**、云*某某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供电局(以下简称昆明供电局)、云*某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电力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云*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云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某某王*申请再审称,一、本案一、二审认定某某王*与唐**之间是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法律关系错误,该事实是判决某某王*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前提,但该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二、某某电力公司提交的“工人工资情况及领条”显属伪造,不能据此认定某某王*存在发包和发放工资的事实。某某电力公司提交的《关于某某王*寺庙低压线路架设工伤事故情况说明、工人工资情况及领条》,当庭未能提交原件或图片,无法辨认真假,但有充足的理由可认定该份材料具有伪造或不真实的高度...(本文书还有119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