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高新检一部刑诉〔2021〕z40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万彩花、黄拾妹犯盗窃罪,于2021年5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黄燕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万彩花及其指定辩护人刘**,被告人黄拾妹及其指定辩护人李**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1.2021年1月20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万彩花、黄拾妹骑三轮车来到南昌市高新区的某工地,将放置在工地**号楼**楼楼梯间的铝合金断桥铝偷走,后转卖给收废品的尚*,共获利1530元。
2.2021年1月21日23时40分许,被告人万彩花、黄拾妹骑三轮车再次来到某工地,将放置在工地**号楼**楼的铝合金断桥铝、铝合金拼料和铝合金组合框偷走,后*被告人将所盗...(本文书还有112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