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被告人纪**供述和辩解:2018年11月份,我按韩**的要求帮其生产假冒蓝月亮洗衣液,生产设备有一个灌装机、一个搅拌罐、三个一吨的储存罐。生产原料是我从市场购买的,立白洗衣液、蓝月亮洗衣液含瓶子和箱子在内的每套包装都是38元,是我从路边买的。我从劳务市场临时雇佣几个工人灌装,生产完成后由韩**找人拉走,每加工一件洗衣液(12瓶)韩**给我52元,除去成本49元,我能赚3元钱。我共帮韩**生产假冒洗衣液1900箱,每箱12瓶,共计22800瓶,韩**还没有给我结算。
4、被告人马**供述和辩解:苗**是我老姨,宋**是我姨夫。2019年1月份,宋**因担心假冒的蓝月亮洗衣液进大庆被查,让我开车去肇东高速口下面的草甸子接过两次假冒的蓝月亮洗衣液,其中苗**去接过一次,我们将这些货拉到大庆市萨尔图区铁西的一个库房内。我每次用两台厢货车运货,每车大约300箱...(本文书还有269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