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新郑*薛*镇岗周*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岗周*委会)因与被上诉人新郑*新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新郑*人民法院(2021)豫0184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10月20日立案后,依法采取独任方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岗周*委会的法定代表人吴**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磊、赵**,被上诉人新华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乔**,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岗周*委会上诉请求:一、依法撤销河南省新郑*人民法院做出的(2021)豫0184民初****号民事判决,改判驳回新华公司的诉讼请求或者发回重审;二、本案的一、二审诉讼费用由新华公司承担。事实和理...(本文书还有1240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