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谢**诉被告郑**、阳某1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2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谢**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被告郑**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邹**、被告阳某1及其法定代理人阳某2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谢**向本院提出的诉讼请求:1、判令两被告在继承阳**遗产湘e×××××车范围内偿还原告借款7万元;2、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原告与被告之亲人阳**是朋友关系。2020年12月15日,阳**向原告借款2万元,2021年7月18日,阳**又向原告借款5万元。2021年7月18日,阳**向原告出具了借条,承认借款7万元,并用其所有的湘e×××××车作为借款的抵押。现阳**不幸去世,原告已实际控...(本文书还有167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