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新疆亚伯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伯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新疆雪之梦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之梦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坪垦区人民法院(2021)兵1102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9月14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亚伯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杨*,被上诉人雪之梦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尹**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亚伯源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第二、三项,改判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工程款230000元,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3874.25元;2.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诉讼费及邮寄送达费用。事实和理由:2019年12月8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了《供电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上诉人亚伯源公司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被上诉人位于五一农场的630kva箱变及10kv外网配电工程。合同签订后,上诉人亚伯源公司向新疆万明光达电控电器设备有限公司订购630kva箱变一台,并与其签...(本文书还有310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