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19年11月22日,原告河南省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乙方)与被告狮航西安分公司(甲方)签订《航空客运包机合作协议2020年芽庄-郑州-芽庄航线》,约定:承运人为越南越捷航空股份公司,包机人为狮航西安分公司,分销商为河南省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1.1甲方负责向承运人调配航班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包机航线,并负责协调承运人与乙方之间相关事项。1.2乙方负责每往返架次包机航班协议座位的分销,并承担所有销售经营风险。8.1不可抗力事件客观性发生,不可预料的事或超于受影响方的控制下采取了任何措施不能克服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火灾,水*,地震,意外,灾难,传染病限制,核或放射性的污染,战争,恐怖主义,武装冲突,内战,暴*,罢工和暴乱,法律的变化,政府机构的妨碍和国家的规定,专业机构或此法律所指定的其他情况,航班时刻及航权限制等。8.6以上不可抗力事件双方不承担违反协议责任...(本文书还有119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