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凌创资产管理中心与被告大连赛博信息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凌创资产管理中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戴**、刘**,被告大连赛博信息技术检测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谢**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以欠付租金2,152,006.40元为基数,从应付之日止款项全部还清之日止计算的利息(其中: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期间租金778,131.20元的利息自2016年7月31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至款项全部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解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1月18日期间租金1,373,875.20元的利息自2018年1月18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至款项全部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解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本文书还有326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