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宋*,男,1987年8月**日出生,汉族,荣橡教育集团幼教事业部市场经理,住北京市丰台区。
再审申请人王**因与被申请人宋*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0)京02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王**申请再审称,(一)申请人认为原二审法院对于案件的基本事实认定不清,从而得出了错误的判决结果。(二)原二审法院在二次开庭审理时,允许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之一的实习律师单独出庭的做法严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实属程序违法。(三)申请人提交的新证据证明了申请人休假的事实,足以推翻原审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六项申请再审,请...(本文书还有68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