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与被告陕西易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宣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和王**,被告易宣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和付*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王**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xxxx人防工程租赁协议》2、请求由被告向原告返还履约保证金20000元3、请求由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共计78125元4、请求由被告向原告赔偿装修损失678650元、营业损失100000元、电费2600元,合计781250元5、请求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鉴定费等所有与诉讼有关的全部费用事实和理由:2014年6月份,原告联系到被告协商租赁房屋用于经营洗浴服务业务,与被告签订了《xxxx人防工程租赁协议》并缴纳了履约保证金10000元随后原告采购了装修材料,聘用个人来提供劳务进行装修2014年9月26日原告申领了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曲江新区分局颁发的个体经营户...(本文书还有306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