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查,乐万家公司于2015年3月登记成立后在克拉玛依市人民路**号开始经营,于2016年4月撤出该经营场所。
再查,案外人克拉玛依市博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峰物业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2016)新0203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向我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乐万家公司给付案款56065.40元,并负担执行费741元。后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本文书还有384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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