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审第三人赵*。
上诉人艾**诉被上诉人沈阳市房产局房屋所有权证一案,不服铁西区人民法院(2006)沈铁西行初字第19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原审认定,1998年1月26日,艾**之父艾国作为沈阳市西区兴顺街四段二十里的动迁户,经沈阳市铁西区公证处公证回迁摇号应分得住房为**单元**层**号,2002年3月9日艾国死亡,2004年7月27日沈阳市房产局依据沈阳市私有房屋产权登记申请表、调查审批表**房屋拆迁协议、专用收款收据、准住通知、身份证复印、产籍图、新建楼房门牌编号审批表、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为赵*颁发沈房权证铁西字183636号房屋所有权证,促成艾**诉讼。
原审认为,...(本文书还有64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