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盈集团及索亚酒店辩称,认可职工宣教中心陈述的事实,应二宫的要求,中盈集团在和二宫租赁期限内解除了租赁关系,中盈集团及索亚酒店同意职工宣教中心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诉讼请求,因为房屋实际由吕*占有,且索亚酒店已经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吕*的租赁合同以及要求吕*腾房,因此不应由中盈集团及索亚酒店腾房、承担诉讼费用,具体听从法院判决。
吕*述称,吕*是在不知道二宫下达通知不允许转租的情况下承租的案涉房屋,2019年7月份告诉吕*们搬走,当时吕*刚装修完还没有开业,不解决吕*的损失问题不同意腾房。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对于双方无争议的,予以认定。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
坐落天津市河东区部分区域209平方米(以下简称案涉房屋,具体位置详见房地产权证附图标注“轰趴馆”部分...(本文书还有198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