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反诉被告)高**与被告(反诉原告)鄂尔多斯市惠联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联公司)、被告杨*、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巴市交通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8日作出(2019)内0825民初****号民事判决。原告不服该判决,向巴彦淖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巴彦淖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2月10日作出(2019)内08民终****号民事裁定,指令本院重新审理本案。本院于2020年9月21日立案后,另行组成合议庭,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反诉被告)高**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张**、被告(反诉原告)惠联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本文书还有1136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