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朱**、安宇建设******等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1)桂0123民初*号
  • 审理程序:其他
  • 审结日期:2021-07
  •  
  • 【案例概要】

    原告朱**与被告安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宇公司)、被告林**、第三人刘*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1年4月2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于2021年4月22日申请将原第三人林**变更为本案的被告,本院予以准许并通知其参加诉讼。因本案审理需以另案审理结果为依据,本院于2021年4月30日依。

    法裁定中止诉讼。原告朱**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被告安宇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周**、被告林**、第三人刘*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朱**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53500元;2.请求法院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安宇公司承担。事实和理由:2015年10月4日,原告与第三人林**为隆安县的项目工地签订《不锈钢扶手、栏杆制作安装合同》,根据林**的要求,原告在隆安县学生食堂进行扶手、栏杆、防盗网的...(本文书还有3654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