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曹*展集团向一审法院提出反诉请求:1、依法判令解除唐曹*展集团与河北建工集团双方于2009年11月24日签订的《曹*甸工业区河北二桥工程施工合同》,由河北建工集团腾清其因上述施工合同所占用的施工现场场地;2、依法判令河北建工集团违约,应向唐曹*展集团赔偿相应违约赔偿金2208万元,此金额暂时计算至2017年2月9日,最终金额应计算至河北建工集团实际停止违约并腾清施工场地之日止;3、本案诉讼费由河北建工集团承担。
高浚水利公司向一审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唐曹*展集团与高浚水利公司结算,并判令唐曹*展集团向高浚水利公司支付工程款10281.76249...(本文书还有1105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