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10年7月1日,真功夫公司及其包括广*真功夫公司在内的九家子公司共同作为发包方(甲方)与逸晋公司作为承包人(乙方)签订编号为p*******-h6的《真功夫工程承包框架合同》(下称框架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确定乙方为其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商之一。工程项目包括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工程(含新店筹建、旧店改造、后勤基地/办公室装修改造等)以及甲方指定的其他工程项目。承包方式为甲方提供工程要求或设计图纸,乙方以“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据实结算”的方式承包工程。甲方中的任一成员(即本合同首部所列各真功夫公司)均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单独或联合向乙方发出工程邀请函或工程中标通知书,签订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是乙方请求结算工程款的必要依据。双方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仅签订单项工程订单,也可在前述订单的基础上再行签订单项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签订时间可晚于订单签订时间)。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之处,以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为准;同一工程的单项工程订单与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不一致之处,以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为准。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未约定事项,仍按本合同的约定执行。工程款分四期支付:第一笔工程预付款24万元,约为新店装修工程预算造价的40%。支付条件为双方签订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首次付款时可仅签订订单)、乙方提交合格工程预算并经甲方确认、乙方进场施工并符合甲方判定的进场开工完成情况、乙方提出付款申请并向甲方开具与预付款等额的收款收据。付款时间为满足上述支付条件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款;第二笔工程进度款付至新店装修工程预算造价的80%,但最高不超过24万元。支付条件为工程竣工...(本文书还有666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