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马**因与被申请人佳木斯永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佳物业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不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黑08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马**申请再审称:(一)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马**在原审中举示了视频证据和工作照片,该视频证据显示马**在。
永佳物业公司对外宣传栏团队风采中,工作照片系马**每天换岗交接班保安人员的工作照片,一审庭审中永佳物业公司已经对此予以认可。上述两个证据证明马**与永佳物业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原审未予认定属适用法律错误。(二)一审法官根据马**举示的2019年5月25日视频,认可马**在永佳物业公司五月份考勤表填写了考勤记录内容,但同时其伪造考勤表上马**的名字是马**...(本文书还有70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