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68764号“”、第13668767号“
”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停止在××网站上使用“亚萨合莱”标识;2、判令廊坊亚萨门业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停止使用含有“亚萨合莱”字样的中文企业名称,并向企业登记管理部门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且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亚萨合莱”字样;3、判令廊坊亚萨门业在其网站××首页置顶刊登声明7日,并在《中国知识产权报》刊登一期声明,就其侵害亚萨合莱品牌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4、判令廊坊亚萨门业赔偿亚萨合莱品牌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30万元,其中包含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币5万元;5、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廊坊亚萨门业负担。
一审法院查明:亚萨合莱品牌公司于2012年11月22日在卢森堡大公国卢森堡市注册登记,法律形式为责任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12000瑞典克朗。公司经营业务:可以进行直接或间接与任何企业参股相关的任何操作,无论以何种形式,以及入股的行政管理、企业管理、控制和发展。公司还可以利用公司、管理,升值和各种来源的证券及专利组成的资产清算的资金,参与各种企业的建立、发展和控制,以投入、认购、控制或采购期权方式以及所有方式,通过出售、转让、交换或其他方法,使其升值。公司还可以投资房地产或其他任何动产或不动产,不论什么形式。2004年6月30日,亚萨合莱品牌公司提交注册申请,于2006年10月14日核准注册,系第4145911号“
”商标的专用权人,有效期自201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13日。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为第6类,包含“金属门、金属窗、金属锁盒、金属锁芯、金属合页、金属门把手”等。2013年12月5日,亚萨合莱品牌公司提交注册申请,于2017年6月21日核准注册,系第13668764号“”商标的专用权人,有效期自2017年06月21日至2027年6月20日。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为第7类,包含“装卸斜面台、液压开关门器、电动开门器、电动关门器、电动卷门机”等。2013年12月5日,...(本文书还有774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