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沈阳五爱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沈阳万业达通讯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吕*辉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王*、冯*东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10月2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沈阳五爱科技有限公司的诉委托诉讼代理人贾**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沈阳万业达通讯工程有限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沈阳五爱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欠款120000元及利息5077.12元。(暂计算至起诉之日,实际应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2017年,原告沈阳五爱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联通沈阳分公司合作进行五爱市场智慧市场项目,按照项目规划,中国联通沈阳分公司委托被告沈阳万业达通讯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在五爱市场一期**楼示范区76块智能显示终端屏幕的购买和安装。被告在履行过程中,因资金周*问题,自原告处借得人民币120000元用于智能显示终端屏幕的购买,2017年12月...(本文书还有231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