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认定一致。上述事实,有原公诉机关提交,并经原审庭审举证、质证的指定管辖决定书、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抓获经过、云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关于核查鲍**身份情况的说明、搜查/提取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物品清单、物证照片、毒品称量/取样笔录及照片、物证检验报告、鉴定意见通知书、侦查实验及照片、现场检测报告书、辨认笔录及照片、行政处罚决定、证人证言、微信支付交易记录提取笔录、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等证据证明。...(本文书还有442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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