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哈尔滨瀚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沈阳市巨能热力供暖有限公司定作合同价款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哈尔滨瀚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再审称,一、再审申请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该工程已经由被申请人验收合格并于2015年10月20日前交付被申请人实际使用,再审申请人的设计和设备不存在质量问题。根据约定,合同生效后被申请人应支付64万元,再审申请人施工人员及主要设备进场后被申请人应支付64万元,本工程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被申请人验收后支付64万元,被申请人在2015年12月8日前共支付上诉工程款214万元,此事实充分说明案涉设备在2015年10月20日已经由被申请人验收合格。根据沈阳生态环境局官网沈阳市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系统公示沈阳市巨能热力供暖有限公司2017年度公示显示:主要污染物为锅炉废气,废气由布袋除尘器、祛除粉尘,镁法脱硫后排入大气,所排废气全部符合环保标准。设施名称为脱硫、建成时间为2015年10月20日、投产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处...(本文书还有453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