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广东荔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荔湖投资公司)、广州荔湖高尔夫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荔湖高尔夫公司)与被告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二十局第六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件于2020年5月11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中铁二十局第六公司向增城法院提交《管辖情况说明》,认为本案诉讼标的已超50000000元应由本院管辖。本院于2020年9月3日出具(2020)粤01民辖****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案件由本院审理。故增城法院移送案件至本院,本院于2020年11月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荔湖投资公司、荔湖高尔夫...(本文书还有1153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