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衡东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陈**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于2021年9月10日向本院移送起诉。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被不起诉人陈**与彭*某(已提起公诉)二家邻近,因相邻之间地基界限问题多次发生矛盾。2020年3月26日上午9时许,被不起诉人陈**在二家争议的地方挖排水沟,彭*某认为排水影响了自家房屋安全则拿锄头去填,双方引发打架,期间,彭*某将被不起诉人陈**推倒在地,并骑...(本文书还有397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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