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瑞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河南百创源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2021)豫1625民初****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瑞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诉称:请求依法撤销原审裁定,并裁定将此案移送浙江省泰顺县人民法院管辖。理由:上诉人瑞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河南百创源建材有限公司从没有签订过任何买卖合同,上诉人瑞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也从来没有向被上诉人河南百创源建材有限公司购买过任何产品,上诉人瑞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也从来没有授权或者委托任何人与被上诉...(本文书还有53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