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诉被告西安柒浩测控科技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轨道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8日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的委托代理人洪*、被告西安柒浩测控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付*、被告中铁二十二局集团轨道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种世昌、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张*诉称:原告张*与被告西安柒浩测控科技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轨道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原告不服吉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吉水劳人仲字(2020)...(本文书还有9709字未显示)